
说,我还是要写,因为所有人都可以不喜欢季言礼,但是奚野喜欢,而这是最重要的事。 所以写文至今对我依然属于玄学的领域,就像原始森林里不肯揭开面纱系着金丝手镯脚镯的圣女,神秘古雅还刺激,对我带有致命的吸引力。 可能会有人以为我有一个清晰的框架和计划,就算电脑里没有,人脑里也该有,或者以为我可以安排剧情和角色,以为我有一个秘密的小文档,里面记满了详细的大纲。 但其实我什么都没有。 我像一个在大雾天气里出行的小孩,雾里黑影幢幢,我知道我要去哪里,可我不知道怎么去,我睁大眼睛却只能看见脚下方寸之地,冰冷的水淹没了脚踝,我手里提着一盏昏黄的灯,无论把那盏灯举得再高,都只能照亮雾气里一点朦胧的影子。 我把手放在键盘上以前,不知道今天会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