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居 > 历史军事 > 南宋:我,岳飞之子!反了! > 第一百七十章 监察司使与先斩后奏之权

第一百七十章 监察司使与先斩后奏之权(1 / 2)

岳云愤怒之后,发现蓝梦婷和陆游听了此事之后,神色表情各有不同,便问道:“你们二人对此事怎么看?”

蓝梦婷一脸愤怒,咬牙道:“王爷,那地主家长子该死,张子颜杀得好,要是妾身当时在场,定会杀了那地主家满门。”

蓝梦婷会这样说,基本上在岳云的意料之中,他又看向陆游。

陆游脸色同样不好看,神色中有怒意,但更多的是无奈,他叹了口气,说道:“回禀王爷,卑职以为王爷若是直接下特旨强行保下张子颜,那么这件事会有些麻烦。”

定性的话说完之后,陆游紧接着解释道:“在官府眼中,那小丫鬟是贱籍,其实不算是人命,最多只罚几百文钱。但地主的儿子在官府眼中是一条很珍贵的人命。”

“所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以张子颜杀了人之后没有逃走、没有反抗抓捕的表现来看,卑职猜测张子颜很可能已经认罪,所以从案子本身来说,这件案子非常清晰。”

岳云点了点头,算是对陆游逻辑清晰的认可,但他依然没有立刻对此事定性。

若说岳云不是镇北王,这红河县的知县不是他麾下的官员、不是他的臣子,他完全可以不讲任何规矩,不择手段的救下张子颜。

但问题是他是这个国度的君王,一个国度秩序不被破坏他是最大的受益者,百姓也是最大的受益者。

即使这个秩序规则有很多不健全、不合适的地方,但一旦秩序被破坏,没有人去遵守,只求个人好恶,以弱肉强食的规则去行事,那才是所有人噩梦,特别是普通老百姓这种弱势群体的噩梦。

那地主家的儿子的确该死,即使是当今实施的律法不会对其治罪,但岳云事后大不了先修改律法,再将其弄死。

但前提是必须走司法程序。

最主要的是,这地主家儿子就算是死,也不能是张子颜直接就杀了。

因为这是对秩序的破坏,本身也是违背律法,犯了死罪。

就算是将这件事情放在后世,以后世的律法,地主家儿子死罪,张子颜也是死罪。

岳云当然可以徇私枉法,正如陆游所说,一道特旨下去,没有人敢违背,张子颜立刻会被释放,甚至那红河县的知县还会给张子颜卑躬屈膝的道歉。

可历史早已一次次的证明,君王只要敢徇私枉法,不将律法和秩序、规矩放在眼中,随意的践踏和破坏,下面的官员、勋贵、豪强们肯定会纷纷效仿,有钱有势、家中有人当官的可以随意迫害百姓而不用担心受到法律的制裁。

再回来看张子颜这个人,对岳云来说值不值得去救。

张子颜当然是岳云控制张俊的一个人质,且张子颜死在这里,张俊肯定不会管事情的具体经过,只会认为是岳云害死了他最看重的儿子。

即使是有毒药控制,张俊恐怕也有可能会彻底反水。

当然,就算张俊彻底反水,对眼下的岳云造成的损失也颇为有限。

但张子颜做的这件事情本身,让岳云对此子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

十七岁、还没有当过官的陆游都知道不亮明身份杀了那地主家长子的后果,二十多岁、考了进士、在宋国朝廷中枢政事堂当官好几年的张子颜岂能不知道。

生命多宝贵,只要不是精神病、神经病,有几个真正不怕死的。

但张子颜为了这么一个不认识的小丫鬟,不顾后果的杀人了。

这种事情,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得出来的。

因为整个社会价值观的原因,这年头官员、勋贵和地主们将最底层百姓当人看的少之又少。

即使是李光那样的人也只不过是站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等皇帝和朝廷的角度,想着不能迫害百姓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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