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居 > 玄幻魔法 > 我在洪荒做美食 > 第94章 马卡龙

第94章 马卡龙(1 / 3)

比起孔宣, 金鹏的前半生可谓说是爹没有娘早死。当年罗喉去不死火山泡温泉,半路看见火山口躺着两颗又大又圆的蛋,如玉莹润, 五光十色, 一看就不是普通的鸡蛋。罗喉心中微微一动,下去捞了上来, 左看右看, 顺手就把左边的蛋给丢了。

这只手和鸿钧握过, 晦气。

他带着这颗蛋去找池火吃了最后的晚餐, 作为谢礼把这颗蛋送给池火, 再然后……

鸿钧和天道联手, 直接阴了罗喉一把。理由是罗喉身为魔道代言人太会搞事了, 有碍后洪荒和平。

想想后面蹦跶的巫妖两族,金乌凌空, 倒了的不周山,罗喉死得巨冤。

临死前罗喉自爆,把西方灵脉毁的一干二净,这也是鸿钧会收下西方二人组的原因。鸿钧亏欠西方良多。

罗喉的故事不再提。孔宣的事迹前文也有介绍,我们来谈谈那颗被罗喉丢弃的蛋。

离开不死火山后,这颗蛋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华,感之既久, 遂有灵通之意。内育仙胞。一日迸裂, 产一石卵, 似圆球样大……抱歉,是在经过太阳星的孵化,飞禽走兽的翻蛋,风吹日晒后,蛋中生灵渐渐苏醒,终有一日破壳而出,爬出一位婴儿,粉雕玉琢,穿着一红肚兜,小屁股一晃一晃。

这婴儿落地便能走,三日后口吐人言,对不死火山上的生灵道,“我乃凤族太子金鹏,四海飞禽皆为我等麾下。”

这话要有多霸气就有多霸气,可惜金鹏个矮气短,说话软绵绵,跟撒娇一样,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那时龙凤大劫刚结束,天地经历了一场浩劫,大伙对龙凤二族很不待见,加之凤族远走高飞,这些平日被凤族欺压的生灵心生怒火,看金鹏连毛都没长齐,撸起袖子上来就是一顿暴揍,把金鹏赶出不死火山。

金鹏头顶蛋壳哭唧唧跑了,发誓要给这群家伙一个教训。他迈着两条小短腿爬过一座山,游过两条河,欲寻一处福天洞地修炼,好不容易找到一处洞府,正准备命名为梧桐宫,里头走出一位大汉,身似小山,面目狰狞,拎小鸡似的拎起金鹏,右腿跨出,右手高抬,深吸一口气,将金鹏扔了出去。

至此,金鹏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过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一晃数年过去,当初的小白菜成长为一位弱柳扶风的少年,面如傅粉,唇如涂朱,谁见了都要叹一句好俊俏的女郎。

因为这副长相金鹏经常受到性骚扰,身为凤族太子,金鹏极为要强,谁敢欺负他他和那人拼了。同等水平勉强菜鸡互啄,若是遇到了大罗金仙,金鹏哭着跑走了。

那时鸿钧第一次讲道,金鹏也想去听道,可他多年来沉迷打架,修为就有点不够看,只爬到了二十九重天,对三十三天外的紫霄宫,长吁短叹,拍拍翅膀走了。

若金鹏当年能拼一口气,拼死拼活来到紫霄宫,估计早就在瀛洲享福,和孔宣相亲相爱了。

但是金鹏没有,第一次讲道失之交臂后,第二次讲道时,金鹏被人打了半残,躲在梧桐树上沉眠养伤,一水就是三千年。醒来以后,什么道祖讲道,我们刚下课。

等到第三次讲道,金鹏想既然他前二次都没去,这次估计也听不懂。于是去蹲仇家了。

这样风里来雨里去,金鹏揍遍了周围一干修士。自认为打架有所提升,摸着当年从不死火山带回来的蛋壳,回去报仇了。

巫妖大战时帝俊沉迷和帝江死磕,金鹏沉迷占山为王,以不死火山为中心,方圆数万里都是金鹏的地盘。鉴于自己这张脸起不到什么威慑力,金鹏想起了当年将他扔出十万八千里的壮汉,于是乎,不死火山的尊者摇身一变,成了一位人见人怕的肌肉壮汉,名副其实

最新小说: 如何阻止男主发疯[歌剧魅影] 师姐空有无边美貌 欢迎来到梦术回战 娇气跟班[快穿] 神话解析,知道剧情的我无敌了 非要我当万人敬仰的魔尊 当女配实在太辛苦了[快穿] 暴躁天子的替身美人 磁场癫佬纵横仙界 纸隐游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