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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新书预热(1 / 4)

无论做什么事情,若是没有人给你指明方向,引导你走上正确的道路,那你就总会走些弯路,做很多无用功。

方云对此就深有体会。

大约是在五年前吧,也就是初三就要结束的时候,方云初次接触到网络小说这东西,在这之前,他一直是个成绩优秀、思想纯洁的乖宝宝。

自己当时看的都是些什么小说呢?这么多年过去,方云根本记不清,印象中有一本是讲诉魔法师的,书名似乎就叫做“魔法师”,没啥亮点。

不提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就以当时其他人的眼界来分析,那本小说也没啥可称道之处。内容枯燥,情节不够吸引人,主线模糊,作者想到哪写到哪,一直到那本小说看完方云也没明白主角到底想要干什么。

难道整本书就没有一丁点吸引方云的地方吗?

有,但非常少。

他在这之前只听说过魔法师,对他们的认识很简单,只有一点——会魔法,很好奇那群神秘人的真面目,再加上那么几个不太高明的“爽点”存在,驱使着方云一直追看,直到那本小说的作者写不下去,太监掉。

另一本让他印象较深的是一都市小说,文中的主角会武术,非常厉害。

小说的主线是打败当今世上武艺最高的、与他有杀父之仇的人,一步步走下来,没有偏离主线。只是故事的结局略有些坑。原来,他要挑战的人正是他的父亲。这一切都只是他父亲的一个计策,想让主角在仇恨的支配下更快地进步,变得更强。

武术这一元素再次吸引了方云,加上文中时不时出现的有那么一点小暧昧的桥段,方云深陷其中。

回想起当初的事情方云莞尔一笑,那时的自己就与现在的牛小强一个样,每当看到小说主角越级挑战、独战群雄时总会心潮澎湃,发出一声声惊叹:好厉害;哇,好强。

初三时的自己是那么一副表现,而同时期的其他人呢?

初三上半学期,斗破这本小说就初露锋芒。方云清楚地记得,父亲一个开手机店的青年朋友,每天早上送来了手机配件之后就会借用一下店里的电脑,花上五到十分钟的时间追看斗破。

看到最新的章节他总会一脸满足,若是还没有更新,他通常都会多呆一阵,等到土豆更新后,阅读完最新章节才离开。

那时的方云还没开始接触小说,与方父俩人都不理解他的行为,一本小说而已,怎么会有那么大魅力。

等到下半学期,土豆的小说风靡校园,斗破不知道牵动了多少人的心。班上的俩小胖子一下课就开始讨论小说的情节,吃完午饭也一同去清洗餐具,一路上听到的全是他俩争论的声音,啥“马上就要成为斗王了”,“他战胜了七星斗灵”,“肯定还打不过云岚宗”之类的话。

虽然很多人批评这本小说太小白,对现在已经用烂了的“退婚流”、“废材流”深恶痛绝,但不能否认这本小说在当时的巨大魅力。

不说这本小说有多经典,至少比方云看过的那些要强。

没人为方云推荐斗破那本小说,方云也不好和大家谈论自己正在看那本的“色色的”小说,全都靠他自己摸索,瞎玩。

方云天真地以为,市面上的小说都是这么一个水准,啥斗破啊,斗罗啊,应该也不比自己看得小说精彩,更别提那些武侠小说了。

等他有机会阅读到真正好看的小说时,方云这才惊呼自己浪费了多少时间在阅读无聊的书上,走了多少弯路!

小强现在所面临的是与自己一样的问题——没前辈指导。

方云觉得自己很有必要纠正小强的世界观,把他的欣赏水平提升到与自己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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