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的时候,徐婉一直在想白天的事。
“婷婷,为什么你们都说林云逍是暴力狂?”
“啊?你还不知道啊!”她左右瞧了瞧,压低声音,“林云逍初中那会儿控制不了情绪,在校外打死过人,特别恐怖!”
打死……了人?
以前确实听说过他打人,还以为只是风言风语。
徐婉面色白了一分,难以置信,林云逍虽然性子冷,但是她看到过那人冷漠后的温柔,他真的会是那种人吗?
“唉,要我说啊,林云逍长得是真的帅,好多女生喜欢他呢!可惜是个坏蛋,更可惜了那张脸,你看看现在,哪个同学敢惹他?都不跟他一块儿玩的!”
“而且我告诉你个秘密,林云逍家里也很乱,他小时候还被他妈妈遗弃过呢!我猜啊,可能是他这里有问题,所以才爹不疼娘不爱的。”
她一直在胡思乱想,当晚做了噩梦,梦见林云逍浑身是血,脚边躺了个血肉模糊的人。
徐婉被吓醒,一看闹钟才五点半,睡意全无,她简单洗漱下套上校服离开宿舍。她在操场跑道上转圈,校园很安静,口袋中手机震动两下。
顾信:我给你带了早餐,放你桌上了。
“唉。”
她长长叹气,大家都在猜测顾信跟她的关系,而顾信却丝毫不受影响,他甚至不怕被人误会,倒是徐婉犯难了。
顾信一没跟她表白,二没对她做什么出格的事,她该怎么拒绝这个人啊?
而且,他们一起打过游戏,顾信对她应该是像对待兄弟一样吧,毕竟他那么重情义。
嗯,一定是这样!
徐婉想通了,她不再纠结什么关系不关系,都是朋友,况且她心里有好感的只有林云逍一人。
思及此,朝阳穿透云层洒在她脸上洒了一层柔黄,暖洋洋的。
她将那些噩梦甩开,伸出五指去遮挡阳光,指尖被镀了通透的金黄,有风穿过,吹拂手指竟是前所未有的舒服。她睁大圆圆的眸子,像发现什么新奇的事一样,不由自言自语:
“好像能摸到风呢!”
余光瞥见前方有一抹白影,她放下手指,视线里是那高瘦的少年,逆光伫立,身姿挺拔,黑眸深不见底。
徐婉:“……”
好尴尬,她刚刚那傻样不会都被看到了吧。
徐婉迅速转身,想都没想落荒而逃。
林云逍看着那抹仓皇背影,倒是没什么感觉,他张开五指,手掌白皙,手指修长有力,骨节分明,在阳光下映照下宛如镀了光的羊脂玉。
他在模仿徐婉。
耳旁仿佛回响了徐婉那略带惊奇的话,“好像能摸到风呢!”
他淡淡收回手指,独自下结论,“还真能。”
第一二节课是英语,英语老师是个打扮洋气的女人,叫闻英,下课后老师让徐婉去办公室找她。
她轻车熟路找到办公室,发现闻老师旁边站了一抹高高的身影。
又是林云逍!
徐婉低头走过去,悄悄站在另一侧,离他稍远。
“你俩都是中考英语满分的同学,叫你们过来是这样的,市里在举办一场英文写作比赛,主题是歌颂家乡,文体不限。我帮你们报名了,下个月十号提交文章,我呢是每周四值班,所以周四晚自习你们不用上了,就在这里准备写作的事。”
周四?
那不就是今晚么?
“我知道了。”林云逍点头,然后就走了。
徐婉脸上有些难堪,一张小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闻英看她一会儿,像是想到什么,抬手拍拍徐婉肩膀,说:
“没事的,你不要怕他,林云逍并不是个坏孩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