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
“什么法子!”
门从里面拉开,
一夜未眠的沈不归,怀里抱着饭团,眼睛通红地站在门内。
“公子!有人飞镖传书,扎在柱子上!”
焦急的叶桃桃还没发现公子异常,举着手里匿名信说道。
“我看!”
沈不归一把夺过来,“中此毒者,十个时辰内必然归天。
若想要鸠羽解药,拿千年蚕丝玉佩来聚宝斋来换,过期不候!”
沈不归小声念完,就像在黑暗中,看见了太阳,眼前一亮,嘴里开始反复叨念叨着,“对!聚宝斋!聚宝斋有解药!聚宝斋在哪里?”
“你怎么忘了,聚宝斋就是东市场古玩街那家,能当活人!”
“对,有点印象……”沈不归脑子里乱哄哄的。
“公子,你怎么了?”叶桃桃这才发现沈不归神色异常。
还以为是饭团已经死掉,他伤心过度所致。
叶桃桃瞬间眼圈通红,忙安慰道:“公子,饭团……呜呜呜……”
她更伤心,哪里是安慰人。
沈不归却压根不理泪如雨下的叶桃桃。
转身拿了玉佩,一把推开她。
“解药!换解药!”
沈不归披头散发,一边念叨,赤脚就往外冲去。
“公子!鞋!”
悲痛中的叶桃桃瞬间凌乱,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大呼一声
“邢铁,快拦住公子!他好像是失心疯!”
一大早,青龙大道上,出现了一道光景。
一个身穿着牙白色宽大锦袍的年轻男子,怀里抱着一只银色猫,嘴里喊着解药,像疯子一样,赤脚在前面奔跑。
后面,邢铁早和侍卫家奴一行人在后面追。
关键是,沈不归今天跑得异常快,追都追不上。
“公子!”
“大人,鞋,穿上鞋子再跑,等等小的!”
沈不归充耳不闻,脸色红光满面,大脚片子啪啪踏着青石板街面,好像在奔向某个救赎一般。
疯癫的沈不归,让满街百姓跌破眼镜。
沈不归这个人你可以说他罔顾国法,陷害忠良,杀人如麻,大奸大恶。
但有一点百姓们不想承认。
沈不归是大庸妥妥的颜值担当,什么时候见,都是尊贵儒雅,举止有度,大家风范。
众百姓,何曾见过他这副衣冠不整满街狂奔。
沈不归的绯闻迅速传遍全鸿洲城,
“哎哎……大姑娘小媳妇儿,可别往那边走了,大奸臣沈不归疯了,光着身子在街上乱跑!
“好么,原来是衣冠禽兽,好歹披张皮,如今只剩下禽兽了!”
“什么?沈侍郎疯了?那可太好了!”
“救济黎民百姓的粮食钱财都克扣,什么玩意儿!
他在哪儿?我给弄点钉子石头扔地上,扎不死他!”
“怎么疯的?”
“谁知道呢,听说还抱着个女人,哭喊!你说咋疯的?作呗!”
周围一阵唏嘘之音,这信息量太大了。
干脆啥也别说,看热闹去吧!
“等等我,家里有点烂菜叶子,我带上!”
“我家里倒是腌一罐子臭鸡蛋,有点不舍得!”
“哎呀,打倒大奸臣,他府上的钱,给老百姓一分,你服役的儿子就回了。
好日子等着咱们,有啥舍不得,带上!”
不得不说,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创作能力也是非凡的。
一时间,一传十十传百,好事者纷纷往长青大街上涌。